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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脑袋里面的字典都是不一样的,这是人类的大幸,也是个悲剧,之所以没有变为更大的悲剧,不仅是因为有语法,更重要的是因为有逻辑。

 

2月4日,韩寒在湖南卫视《新闻当事人》节目视频里面说:“我可以质疑你的包的品味差,你的包难看,你的包丑陋,这叫质疑。但我上来就说你的包是偷的,这就不是质疑,这个其实就是污蔑。”

无疑,以上的说法是“打比方”,打比方是比喻的一种说法,咱们就来考察下本体、喻体、喻词和喻解吧:

比喻的成分 韩寒的句子 更合适的表达
本体 文章 文章
喻体
喻解 难看,丑陋,偷包 很贵的包,可能是别人的包,或者别人借钱给你买的

通过这个表的拆解,基本上很明显了,方舟子质疑的是“你这个包很贵的,你自己不怎么赚钱,怎么可能买得起?是用你爹或者别人的钱买的吧?”

而韩方却把这个质疑理解为了方舟子攻击他偷别人的包(这个对应的应该是文章抄袭,也就是萧翰先生说的著作权问题)。

既然要用这个比喻来说事,那我就试着从麦田开始演绎下吧。

韩同学有很多包,有漂亮的,有丑陋的,但他们都比较贵(看的人多);

麦田同学可能是嫉妒或者其他缘故,认真刻苦的考证:韩寒整天开车花钱,怎么会有钱买这么多贵包?

韩同学听到了麦田的声音,本可以自不理会的,走有钱人的路,让没钱人嫉妒去吧,但韩同学急了:“我有钱,我非常有钱,我得包都是我自己赚的钱买来的,如果谁可以证明自己曾借给我过钱买包,哪怕只是借给我过250毛钱,那我就给他2000w!”

稍后,得胜的韩同学就认为麦田是指责他的包是偷的,这是无罪认定云云,要起诉,麦同学一看,事闹大了?撤!

这个时候,比较有钱,也对包有了解的方舟子看不过去了,走过来看热闹,一看之下,发现各种问题,之前韩同学凭借了一些贵包进入了xxx豪包俱乐部,从而有了今天的声名。这些贵包也可能是用他爹的钱买来的。

他们遂战斗起来。

方舟子认为他只不过是质疑韩寒那么贵的包是不是靠他自己的能力自己买的。

而韩寒方甚至一些公知和法律从业人员却认为方舟子是诬蔑韩寒的包是偷的,也就有了萧翰先生一堆的文章。昨天萧先生还写了一长篇《0830 私权,与言论自由作为政治自由 / 萧瀚》还配了一个牛逼的哄哄的图,搬出n多牛逼哄哄我等小老百姓看不懂的概念,“恶意推定”“私权”“公权”“舆论暴力”......

昨晚,花生与一位来自澳大利亚愿意讲道理的朋友在萧文后面争论,

"很想吃花生来自北京市

按照萧翰老师你对“私权”的外延的划分(的逻辑)。学生有问: 什么叫做公权力??? 只有政府是公权力??? 获取大众的商业利益、文化声誉算不算涉及公权力???"

“财新网友来自澳大利亚

垬的伪公权力是通过暴力手段(所谓的“枪杆子里出政权”)夺来的,强制性施加在每一个公民身上;而你所谓的“文化声誉”很大程度上是公众舆论自发性的积累,并不是声誉享有者强加在每个人身上。在这种条件下,韩寒是被公众“捧杀”的,他本身和每个不掌权的普通公民一样,并没有把自己的意志强行施加在别人身上,这当然不算是公权力。”

很想吃花生来自北京市

说道垬了,咱们就继续拿垬对比好了,垬只是强制么?卿不闻“枪杆子,笔杆子”说么?韩没有用“笔杆子”欺骗获得么???只见点,不考虑线,哪里知道还有面,甚至有体!”

“财新网友来自澳大利亚

请你先将萧先生此文阅读完毕后再做评论。关于你的疑问,咱“部分公知怪论2”中可以找到答复,尤其参见该段最后一句话。另外法学常识似乎也是你的盲区:代笔即使真存在,也不属于欺骗性质。稍有民法学常识就知道,“代笔是著作权中的署名权问题。署名权通常由作者自己决定,无论出版商、读者都无权决定,它是十分纯粹的私权。只有出现直接的相反证据或署名纠纷时,署名才会是个问题,否则,任何外人有义务假定署名者就是作者本人。”(引用自《代笔的法律性质》,作者萧瀚)”

很想吃花生来自北京市

做为韩寒的读者,读过几本韩寒的书,我质疑他欺骗了我,所求的是以后不再买他的书了,你的逻辑推演是认定了韩寒有欺诈罪。还有就是有罪推定,你以为我在法庭上要求定他的罪啊!!!搞错了对象和场合还振振有词,真不明白你们这些知识分子是想干嘛的。 就一句话,不能让冒犯言论对象的言论自由没有价值。”

 

目前,花生仍然认为,包括萧翰先生在内的大部分同学把牛逼的知识学术素养化为笔杆子却找错了靶子。也站错了论战场合。但里面的逻辑和法学知识还是很值得学习的。

顺便,花生再次表达立场:

难证其无,易证其有。

截止目前,仍无什么有力的证据说明韩寒的包(文章)是别人的钱买的或者别人送的(代笔),遑论偷包(抄袭)。

但基于一些公开资料,合理合适的质疑,韩寒代笔的事情概然性很高。

韩同学如果有能力写好文章,再写一篇即是,比方舟子容易太多了。

目前为止,还没有。

呵呵,单说战争,花生觉得,韩寒相比方舟子最大的优势是韩寒年轻,而年轻就意味着一切可能。

如下的小故事,是花生为韩方提供一些战斗武器,但会不会、能不能用是另一回事了。

波斯匿王,是中印度憍萨罗国国王,兼领有迦尸国,与摩竭陀国并列为佛陀时代的大强国。波斯匿王与佛陀同龄,他在第一次见到佛陀的时候说道:

『听说你是一位大觉大悟的佛陀,这是不会错的。不过我真不懂,很多的修道者,他们在深山丛林之中长住数十寒暑,直到衰老之年,尚且不能觉悟,你的年龄这么轻,也不过三十多岁吧,怎么能就能证得正觉呢?而且你更不是婆罗门。』

佛陀慈悲而又有力的回答道:

『大王!很多人都经常蔑视年轻的人,这是一个很不好的现象。世间上有四事不能轻视:一是年幼的王子,二是初生的小龙,三是星星之火,四是年轻的僧侣。因为王子虽幼,他将来长大时可以做统治国家的主人;小龙虽小,但他很快的就可以成为大龙,而且大龙也隐身在小龙之中;星星之火虽小,但可以燎原,森林、城市,不都是星星之火能燃烧的吗?僧侣,只要心能清净,守护道业,抱有救度众生的弘愿与精神,是不分贵贱,不论老幼,是谁都能得到无上的正觉。对着觉悟的人,对着究竟的真理之前,或轻视或恶口,获罪是很重,这要忏悔才能灭除这深重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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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更新:

O(∩_∩)O哈!,不谋而合, “关公战秦琼”就是这样。大家快来看啊,这个法院的审判员很明事理,逻辑清晰! ——看到吴成智的博文《谁说韩寒是“小偷”?》有感而发的评论。http://t.cn/zO7dmF6

 

15:46更新:

送给读者诸君一个好玩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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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升

张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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